根據國務院決策部署,我省決定全面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集目的
全面摸清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底數,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數據庫,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和工作運行體系建設,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奠定基礎。
二、采集範圍
(一)采集對象
信息采集對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類人員:
1、軍隊轉業幹部;
2、退役士兵;
3、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
4、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
5、複員軍人;
6、退伍紅軍老戰士,包括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
7、殘疾軍人;
8、享受國家撫恤的傷殘民兵民工;
9、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軍人遺屬,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現役軍人家屬,包括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個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對象類别、基本生活狀況等,涵蓋戶籍、救助、社保、醫保、住房、撫恤優待、服役及安置情況等多項基礎信息和照片。具體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軟件填報表或紙質填報表為準。
三、采集方法
請本社區戶籍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在規定時間内主動前往集中采集點申報信息。
四、申報材料
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申報時攜帶并主動提供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
(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複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
(4)殘疾軍人證、傷殘民兵民工證、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
(6)立功受獎證件;
(7)下崗證、失業證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四、采集時間
2018年 11 月 13 日——2018年 11 月 24 日
五、采集地點
宗澤路77号象山街道辦事處(方家灣新村旁、九泰投資集團對面)
六、聯系方式
江大社區聯系電話:88793978
江大社區聯 系 人: 王 玲
象山街道 江大 社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