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戶口管理
(一)遷入
1、新生入學時可憑新生《錄取通知書》,自願選擇是否将戶口遷往學校集體戶。學校開學後,遷出地公安機關不再辦理新生戶口遷出手續。
2、新生戶口遷入需提交:(1)錄取通知書。(2)戶口遷移證。
3、戶口遷移證相關要求:(1)《戶口遷移證》上的内容是否填寫完整、正确、有無塗改(塗改無效)或更改後是否加蓋派出所校對章,檢查《戶口遷移證》是否加蓋派出所《戶籍專用章》,否則遷移證無效。(2)新生将父母姓名、稱謂、家庭住址、電話以及本人的身高、身份證号碼、身份證簽發日期寫在《戶口遷移證》的背後,并在背後粘貼本人一寸照片一張。
4、新生入學時已将戶口從原戶口登記地遷出,但未在《戶口遷移證》注明的有效期内申報戶口遷入的,應當持《戶口遷移證》向原遷出地公安派出所申請恢複戶口。
(二)遷出
1、新生入學時将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的,在校期間不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國家和本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2、學生本科畢業校集中辦理畢業生戶口遷移,根據校學工處派遣方案統一辦理,研究生戶口遷移由研工部辦理報到證。畢業生有就業報到證的将戶口遷往就業報到單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沒有就業報到證的,申請将戶口遷回原籍。學校在發放畢業證書時一并發放給本人,《戶口遷移證》一定要交到原籍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派出所,否則網上查不到您的戶口,成為“黑戶”。
3、畢業生戶口遷出:
(1)畢業生畢業二年以内将戶口遷往工作單位或回原籍的,先辦理《就業報到證》後戶口遷移。
(2)畢業二年以後憑《畢業證書》将戶口遷回原籍。
(3)返回原籍學生的戶口,保衛處根據學工處提供的派遣單統一辦理學生戶口遷移手續,《戶口遷移證》發給學生原來所在學院。
4、學生在校期間因故退學、開除學籍或者肄業的,憑學校相關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5、學生在校期間被批準轉學,要求将戶口遷往省内其他地區的,憑省級高校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要求将戶口遷往省外的,憑轉出地和轉入地省級高校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二、教職工集體戶口管理
1、戶口遷入:(1)戶口遷移證。(2)鎮江人事局出具《落戶證明書》或準遷證。
2、戶口遷出:(1)離校憑《江蘇大學教職工離校通知單》将戶口遷出。(2)立戶憑《房産證》将戶口遷出單列居民戶。
三、居民身份證辦理
1、申辦二代身份證,請攜帶舊證或戶口簿(頁)或學生證,着深色衣服,到京口公安分局學府路派出所辦理。
2、補辦身份證攜帶戶籍卡或學生證或單位(學院)證明有效證件,直接到京口公安分局學府路派出所辦理。
四、身份證遺失證明出具
當身份證遺失需辦理銀行卡挂失、存取款、郵局領取彙款、包裹等事宜。學生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的到學府路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戶口未遷入學校集體戶的學生身份證遺失證明應由所在單位(學院)對證件遺失的人身份進行确認,出具身份證遺失證明并蓋章,或到原戶籍所在地辦理相關證明。
五、戶口卡片的借用
集體戶教職工、學生因購房、結婚、出國(境)等事由,需借用戶籍卡片者,憑本人身份有效證明,由校一站式學生事務與發展中心保衛處窗口辦理借用手續,并于7日内歸還卡片。
六、其它
1、注銷戶口:憑死亡證明、入伍通知書、逮捕勞教書以及戶口卡片、身份證注銷戶口。出國的憑護照及身份證、戶口卡片注銷戶口。
2、恢複戶口:憑護照、退伍通知書及近期免冠照片2張,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
3、逮捕勞教釋放的憑釋放證到原注銷戶口登記出具證明,帶近期免冠照片2張,到實際居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
(如有變化,請咨詢京口公安分局學府路派出所,咨詢電話:0511—88957196)